我院黄德林教授等师生参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暨第三届湘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联合年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01 阅读量:


2023年9月24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暨第三届湘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联合年会在长沙理工大学召开。本次会议由湘、鄂两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承办,湖南森力律师事务所、《理论月刊》编辑部、《荆楚法学》编辑部、湖北省法学会高端智库生态环境法治研究院、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协办。来自两省多所高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和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和学生代表围绕会议主题进行深入研讨。我院黄德林教授、张旭鹏老师、研究生陈昕、温姝菀、石怡丹参加了本次会议。

开幕式于上午8点30分开始,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敏纯教授主持发言,长沙理工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蒋璟萍致欢迎辞,湖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李爱年教授作工作报告,湖南省法学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罗良方及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干永平分别讲话,湖南森力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黄吐芳宣读获奖论文名单。我校陈昕、黄德林撰写的《生态环境法典之生态环境法律责任》等21篇论文获得二等奖,孙峥祎、张艳芳、班西艳撰写的《黄河流域水污染省际协同治理法律机制的现实问题与解决路径》等31篇论文获得三等奖,温姝菀撰写的《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的内置逻辑与运转路径——以<耕地保护法(草案)>第五十二条为分析视角》等19篇论文获得优秀奖。

主旨报告于上午10点开始,第一阶段主旨报告由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李广兵副教授主持,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高利红教授,湖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周训芳教授,湖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吴勇教授分别作主旨报告。第二阶段主旨报告由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黄德林教授主持,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柯坚教授,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姜明教授,湖南森力律师事务所吴进副主任分别作主旨报告。

学术研讨于下午13点30分开始,分为两个分会场、四个分论坛,论坛主题分别为“双碳”法治的理论与实务、流域综合治理的事理与法理、生态环境法律责任的分化与整合、环境法律制度的守成与变革,各分论坛均有六名代表进行专题发言。

会议闭幕式于当天下午16点40分举行,由湖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主持发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张旭鹏老师、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黎梦兵老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谢忠洲老师、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陈勇副教授进行各分论坛汇报,最后,由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宝教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至此会议圆满落幕。

(陈昕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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