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03 阅读量:


   2022年度博士研究生学业助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院评审通知及要求布置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成果认定

   1.参评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正式学籍、完成注册手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和取得硕博连续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包括2019级-2022级博士生、2021级-2022级硕博连读生、2017级-2018级直博生

   2.学业助学金的评定每年一次。参评成果为2021年9月3日至2022年9月2日期间取得的成果。参评论文成果应为学校认定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研究生院公布的被警示期刊(http://graduate.cug.edu.cn/info/1144/4371.htm)上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

二、评定等级及配套投入

等级

比例

学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学业助学金

基本总金额

导师配套方式

学校投入

导师配套

一等

15%

10000/

15000/

15000/

≧8000/

48000/

B

二等

40%

10000/

15000/

12000/

≧5000/

42000/

B

三等

45%

10000/

15000/

8000/

≧2000/

35000/

B

   三、助学金评定条件

   学业助学金共有4条基本条件、7条排除条件,详见《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2018年版)》(附件1)。

   四、助学金评定办法

   助学金的评定根据博士研究生入学年级及类别,共分为两类,详见《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2018年版)》(附件1)。

   五、材料提交及评审

博士生本人在自愿并经导师同意的前提下及时提出申请,填写《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业助学金评定综合素质考核表》(需要导师签字),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获奖证书及论文检索证明等材料,否则一律算作无效评分项。

《考核表》纸质档及支撑材料于10月7日(周五)上午11:00点前交到学工组(北一楼230)王老师处,电子档发送到2356609367@qq.com,并统一命名为“学号+姓名+联系方式”。

10月8日:学院根据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审核申请人加分情况。

10月9日:第一轮公示加分情况。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0月10日下午17点前当面到北一楼230登记反映

10月11日—10月14日:学院评审阶段。

10月15日—10月19日:第二轮公示等级情况。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0月19日下午17点前当面到北一楼230登记反映

10月20日:公布最终分等级情况。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83230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

二〇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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